
近日,监管部门对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相关项目主办人作出行政处罚,直指其在为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期间未勤勉尽责,多项核查工作流于形式,最终因出具虚假记载文件等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,这一案例也为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敲响了合规警钟。
经监管部门查明,中天国富证券在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,存在四大核心违法事实,核查环节严重缺位。
在财务数据核查方面,其对东旭光电2015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等关键事项,未进行独立判断,仅盲目依赖审计机构意见,未履行审慎核查义务。
在重大销售、采购业务核查中,该机构仅获取部分合同文本,未调取产品出库单、物流记录等关键佐证材料,对合同无附件清单、内容逻辑矛盾、供应商注册地址异常等明显问题视而不见,尽职调查沦为“走过场”。
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核查上,中天国富证券同样存在严重失职,仅调取部分三会决议、访谈董事会秘书一人,过度依赖东旭光电及关联方提供的说明和承诺,未对公司治理有效性进行实质核查,未能发现东旭光电实际控制人策划虚构业务、违规调拨资金等问题。
此外,在持续督导期间,其对重组标的四川旭虹光电的业绩承诺履行情况核查不严,未获取物流运输单,对部分销售合同收货地址缺失、异常等问题未予关注,最终未能发现四川旭虹虚增收入超1.33亿元的违法事实。
监管部门认为,中天国富证券同时作为财务顾问和主承销商,未勤勉尽责导致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,分别违反了2005年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》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项目主办人陈x阳、张x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监管部门作出严厉处罚:对中天国富证券财务顾问业务责令改正,没收业务收入283万余元,罚款1415万余元,暂停业务许可6个月;对其承销业务责令改正、给予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2547万余元,罚款60万元。
同时,对陈东阳、张瑾给予警告,两人分别累计被罚款40万元。
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中介机构的专业把关与勤勉尽责。中天国富证券此次被罚,彰显了监管部门严打中介机构违法违规、压实中介责任的坚定决心。
对于各类中介机构而言,唯有坚守合规底线,强化审慎核查意识,落实全流程尽职调查义务,才能切实发挥资本市场“看门人”作用,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与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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